海南公司注册流程规范文件(3篇)

admin 2024-05-30 网站管理员 admin

海南公司注册流程规范文件 第1篇

1、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

2、经营范围符合规定。可以选择的经营范围限于∶

①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④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基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或着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 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4、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 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5、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海南公司注册流程规范文件 第2篇

海南公司注册流程规范文件 第3篇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各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

在必要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未遵守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的,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责合其在30个工作日内改正;未改正的将取消备案,并在自取消备案之日起的3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