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推荐5篇)

admin 2024-05-30 网站管理员 admin

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 第1篇

甲方因XXXX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_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地XX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X国土资XXX号)文件精神,在XX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临时用地位于XX村,总面积为XXX公顷,农用地XXX公顷,未利用地XXX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XX加工设施、XX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2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偿费一次性XXX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额为XXXX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元)给付XX镇财政所(账号:XXXX),镇财政所根据村上报的被征用农户土地补偿费用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X号文件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5、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6、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7、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XXX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临时用地经XX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生效。

八、其它。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院墙内的杂活,需要从社会上用工的,由XX镇政府出面和甲方协商,应优先考虑。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XX镇政府各执一份。

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 第2篇

土地权属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民委员会 土地出租人: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加快长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根据《_土地管理法》《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临时用地签订协议如下:

该宗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西河滩与G309相邻,新建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ZK33+000长治方向左侧G309国道边河滩,其四至界限详见附图,该图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用地总面积约平方米(25亩)(按照实际指界),施工中有超出放线范围的,依据本协议补偿标准据实结算。

临时用地的期限为9月1日至8月30日,期限为两年。

根据《_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河北省、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将该土地转租给甲方作为弃渣场,用于弃土弃渣,租赁费为每年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与邯郸市涉县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依然有效,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同意将该土地作为甲方弃渣场使用。

1、甲方与乙方结算,响堂铺村民委员会监督。

2、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两年租赁款伍万元整。

①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事先约定合理有效的使用该弃渣场进行弃土弃渣。

②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③弃土弃渣结束后及时砌筑水沟挡土墙。

④甲方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按照要求砌筑完毕水沟及挡土墙。如未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且承担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① 甲方及时支付乙方临时用地租赁费,乙方及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弃土工作,并妥善处理该场内原有煤场及所有纠纷问题。

②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③乙方承诺对甲方所使用土地在规定年限拥有产权和使用权。任何个人或集体对该地块使用权产生纷争,由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及时负责调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一份。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 第3篇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xx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性质:

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目的:

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三、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租用时间:

自xx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五、支付方式:

乙方进入场地后,由xx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双方责任:

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其他约定:

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xx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 第4篇

XXX市住建局:

因我公司与xxxxxxxxxx管委会签订的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位于xxxxxxxxxxxx占地30亩,现无法满足正常生产工作,故申请临时用地。

1、根据相关要求,经我公司详细调查,计划将项目东侧地块作为临时用地。

2、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亩,其中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矿山临时用地申请书范文 第5篇

×镇(乡)建设办:

我是_村(社区)_组村(居)民_×,因____,现申请在__临时占地_平方米,种(养)殖规模为__,请求批准为谢。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临时使用公路两侧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交通或公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及临时用地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转报;对使用耕地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有权机关核准;

三临时用地申请及合同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并按确定的土地收益额缴交土地收益;

四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缴清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批准文书;

五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文书核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临时用地合同到实地划定用地范围,提供用地。

第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临时用地申请时,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用地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二申请的各种文件、图件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

三临时用地的界址是否清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是否准确;

四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标准支付;

五土地复垦整治、恢复原状和水土保持的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三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签订的土地复垦整治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协议双方的情况;

二需要复垦整治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

三土地复垦整治或恢复原状的期限;

四临时用地申请人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貌的具体措施、标准和验收办法,防止水土流失;

五土地复垦费用的估算标准、数额、方式和缴纳期限;

六临时用地申请人不能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状所应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临时用地申请人对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地类、土地年产值和实际使用期限(含临时用地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的期限)逐年支付土地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在临时用地合同中约定。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采的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_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或集体未利用土地的,分别支付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临时用地的土地收益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征收,缴入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临时用地申请人使用的土地属于耕地的,应当自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属于其他土地的,应当按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期限恢复土地原状。

第十七条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归还土地,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十八条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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