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文(汇总3篇)
市监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文 第1篇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行为,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进入电力企业或者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用户的用电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用户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电力事故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对有关事实或者行为的核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_决定或者批准进行的专项检查,其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第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事先拟定现场检查方案,经电力监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
现场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内容。
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单、被检查单位配合和协助的事项等内容。
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事先将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必要时,可以持现场检查通知书直接进行现场检查。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
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电力监管执法证;未出示电力监管执法证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检查。
第八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协助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 检查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询问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被询问人应当客观、如实地向检查人员作出说明,不得隐瞒、捏造事实。
检查人员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时,被询问人应当当场校核询问笔录并签字。
第十条 检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检查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违反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制作笔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责令限期改正的,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限期改正的情况报告。逾期未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继续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基本结论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必要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肃执法、廉洁奉公。
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的;
(二)干预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利用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泄露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五)其他违反现场检查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拒绝或者阻碍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5日起施行。
市监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文 第2篇
工商人员怎样做好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笔录
(一) 怎样做好现场检查
执法实践证明,遵循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效的实施现场检查,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失败的现场检查,可能导致执法机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可以简要归纳如下三点:
1: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文秘写作-www,,找范文请到本网网]
现场检查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必须有一定的实施依据和相关授权的法律依据,并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有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向当事人交待其权利和义务,制作的笔录、依法提取的证据需经当是人签字确认,扣留财物映出据手续,抽样取证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注意文明执法等等。只有依法检查,才能确保检查工作及提取得证据合法、有效。
2:现场检查的组织实施
(1)事前抓策划。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情况,做好案情分析,设定检查方案,明确现场指挥。要让每位办案人员熟悉案情,明确检查目标,进入现场后的位置、任务,何时、从那个门进入现场,谁作检查笔录,谁控制现场,谁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谁负责扣留财物等,都要明确。要有应变方案,情况复杂或夜间应请公安等部门协助。
(2)临场抓配合。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后,要做到几分共有协作,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现场人、财、物不走失,然后分头检查取证,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
(3)重点抓证据。由于现场检查总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高,因此执法人员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检查时,要通过询问、察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善于用以发现的证据再发现新证据及涉案财物,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违法事实,还要做好涉案财物的扣留封存,总之,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办案人员必须抓住这一机会把该取得证据尽量取到手。
3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执法人员一旦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就应当由专人负责接触当事人,耐心做好工作,尽量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要避免其别有用心的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检查人员。要针对现场,依据法规,指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继而指明前途,要求其知错改过,配合检查,提供情况和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物品和作案现场检查时所作的书面纪录。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情况,应当按要求做好笔录。
制作检查笔录要精确填写检查时间、地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填明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当事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见证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检查项目主要填写被检查的物品、场地、设施及其他情况。检查情况是现场笔录的主要部分,必须首先填明亮证检查并按照检查过程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及违法活动的其他情况。应当记录现场的环境,所见物品的摆放方位,形状、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作业状况等等,从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所见到“经现场察看、清点”朔及到现场商品数量、品种、规格、包装标示等,在制作笔录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实录,不加评论。笔录中反映的现场所见,均应保持客观实录,不应作评论和判断性结论,制作笔录要沉着、细致、保持客观平静的.心态,要认识到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间接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才能证明案件实事,而且在笔录中作评论、下结论或推断不仅会影响笔录的客观真实性,降低其证明效力,还易导致当事人情绪对立,据不配合,给检查工作带来阻力。
2:贴近案情、祥略得当。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址,在收缩到需要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摆放,到具体数量、包装标签、现场痕迹等,同时,对现场操作人员从事何种活动也要纪录,在此,大环境、大方位可简写,明确就行,与案情相关的商品、标示、人员作业状况、工具、废弃物状况等要详细写。
3:抓住重点,讲究技巧。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的发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不注意策略,他又会马上消失,由此,办案人员必须开动脑筋,采用一定技巧将这些活证据予以纪录、固定并提取,避免这些证据从身边溜掉。
无照经营现场检查笔录
检查时间: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九时至十时
检查地点:xx市场西区231号
检查人:XXX XXX
当事人:XXX 男 45岁 住址 兰山区南坊办事处xx村3456号
见证人:xxx 单位或住所 xx区公安局 xx派出所
检查项目:xxx经营的房间
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的经营房间进行检查,当事人的经营房间位于xx市场西区231号,门上方挂有牌匾,牌匾上写有“xx副食经销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字样,房间门口面向外摆有两接柜台,柜台上方有电话一部、进货单、记账单各一本,柜台西侧放有银麦啤酒22箱,南墙东墙各放有货架2个,上面摆放各种副食品和香烟,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向顾客出售啤酒。房间西墙挂有卫生许可证,负责人是xxx,但当事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经请示局长批准,决定对当事人经营的22箱银麦啤酒予以扣留。
检查人:xxx 记录人:xxx
当事人:xxx 见证人:xxx
市监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文 第3篇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加强对本市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的监管,5月4日至205月20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了本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51个工程,内容覆盖了劳务作业承发包情况、总包单位为务工人员办理信息卡、缴纳综合保险、岗前培训、健康体检情况,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用工管理软件使用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点名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95 家施工单位,检查工地151个,开具整改通知单85张。
二、总体评价
在本次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专项检查中,总包单位在民工维权工作上管理意识有所增强,在执行各项文件政策规定上部份措施诸如健康体检等工作落实情况相对较好,但在执行一些关键性措施诸如采用信息卡规范用工管理上还未全面铺开,落实情况相对较差。其中黄浦、普陀、静安、虹口、南汇等区建管部门监管措施得力,所抽查工地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区县部份工程仍存在明显问题,离用工管理规范性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
三、存在问题
㈠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份被查工程施工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很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为××单位××工程项目部 ;
2、劳动合同中不明确工价、合同期限、岗位工种等;
3、劳动合同中不明确工资发放方式;
4、劳动合同中未明确月发放额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5、部份工程所提供劳动合同涉嫌造假,劳动者非本人签名;
㈡ 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滞后
部份工程总包单位主动为务工人员申办信息卡的意识不强,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滞后,未能做到务工人员一人一卡。部份总包单位疏于人员管理,尤其是疏于对一些专业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管理,部份工地未按照规定建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台帐;
㈢ 工地现场用工管理软件使用有待普及
本次抽查的151个工地中,其中68 个工地已使用工地施工现场用工管理软件进行用工登记和退工登记。其余的83个工程尚未申领启动卡或已申领启动卡还未使用工地施工现场用工管理软件。总包单位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日常管理还需不断加强。
㈣ 岗前培训工作需进一步深化
部份被查工程的施工单位不了解市建管办关于实行全员岗前培训的相关文件规定,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为建筑业农民工开展的免费岗前培训与企业上岗前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混为一谈,大部份受检工地的务工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该项工作执行情况需进一步深化。
㈤ 健康体检工作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通过近几年来的政策宣传,大部份施工单位已基本了解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在区县建管部门的组织督促下,绝大多数被查工程的施工单位能积极配合组织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筑业农民工的该项权益得到一定保障。
㈥ 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需进一步加以落实
按照沪建交联[]201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凡建筑面积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从本次检查来看,符合创建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地共109个,其中仅27个工地开展了该项工作,做到学校挂牌、场地落实、制度和管理措施上墙,并承诺定期开展活动。该项工作的宣传和发动需进一步加以落实。
四、检查结果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各项关于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护、规范用工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情况较好的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1)。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各项关于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护、规范用工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情况较差的上海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2)。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施工单位要增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的责任意识,依法与建筑务工人员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各工地总包项目部应落实总包管理责任,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涉及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综合保险缴纳、健康体检、岗前培训等内容。同时,各施工总包单位应做好本工地施工现场用工软件使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按月向工地所属的区县建筑劳务交易中心申报用工数据。对于符合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地,总包单位应积极响应,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2、各区县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部门应继续做好对本区(县)在建工地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劳务用工管理较差的工地和企业,经屡次督促仍整改不力的可上报市安质监总站将其纳入“缴纳工资保证金不良企业名单”。
3、各区县建筑业受理服务窗口应继续做好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综合保险缴纳、健康体检、岗前培训等服务工作。
4、市安质监总站将不定期开展工地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巡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规用工、侵犯务工人员权益的企业和工地,将责令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理。
xxxx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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