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共5篇)

admin 2024-05-31 网站管理员 admin

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 第1篇

(一)该部分一般按照法律规定归纳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手段,主要从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对被控告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并且采取分点列举的方法将犯罪认定要点罗列,尽量分出更多要点而无需合并。

黄某佳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v^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被控告人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因此被控告人之已经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其具体犯罪行为分析如下:

一、黄某佳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早已经负债累累,其根本没有开发旧改项目的资金实力

二、黄某佳虚构其为XX市^v^情报工作人员的事实

三、黄某佳虚构其拥有XX大厦的物业所有权的事实

四、黄某佳等人虚构其与XX村村干部进行对接并能控制村委的事实

五、黄某佳隐瞒该村旧改计划无法开展的真相

六,黄某佳以虚假身份信息与控告人签订合同

七、黄某佳等人骗取的投资款未用于旧改项目,而是直接迅速转移偿还债务与赌博挥霍

八、黄某佳等人在后续还存在其他诸多欺骗行为

(二)在法律依据方面,关于是否要加上法条,笔者认为是需要的(即便是基本法条也要写)。因为加上法条不仅是文书完整性的需要,更有利于说理与减少办案人员核查的工作量。所引用的法条可以根据文书长短,选择文中直接引用或者以附件形式提交。有些同行认为全部不需要或者是基本法条是不需要写的,理由是法条(特别是基本法条)谁都知道,不必为此浪费篇幅。但事实并非如此,不要高估他人对法律条文的记忆,办案人员不一定对法条有记忆,即便是记得可能也是不精确的记忆,大概率还要去花时间查找核实的。

如:略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实践中公安机关以没有管辖权为理由而推脱不受案或者不立案的情况极其常见。因此控告人尽量选择在有利于自己的地方提出控告,并在文书中阐述选择地公安机关有权管辖的理由及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本案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在田禾区(如双方的协商谈判签订合同等),犯罪结果地在田禾区(被骗款项从田禾区转出),控告人及团队成员均在田禾区办公,因此本案与田禾区具有密切关系,田禾区公安机关依法具有管辖权,由田禾区管辖更有利于案件侦办,特请贵局依法管辖、立案侦查……

在刑事控告书中可以尽量提供更多线索情况给办案人员,可以为办案人员的核查证据工作或者对事实的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 第2篇

1.标题为报案材料(居中,二号宋体)。

3.被控告人/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同上述格式。

4.报案事项。一般简述请求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挽回报案人损失等。

5.事实与理由。一般按照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的要素书写。具体指合同诈骗犯罪,写明合同双方的认识过程、磋商过程、签订过程、履行过程,重点写明对方的身份、经济实力、客观行为变化、有无担保、造成损失情况。

6.基本证据。提供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交谈记录、款项支付记录等。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也可附后,制作证据清单)。

7.结束语。一般格式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在与报案人XX签订、履行XX合同过程中,以欺骗手段,骗取报案人财物,上述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XX刑事责任。此致某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某某市公安局XX分局经侦大队。落款姓名/单位名称,日期(签字、盖章)。

二、注意事项

1.报案是指报案人向公安机关告诉犯罪事实,但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形下,请求查处的行为;控告是指控告人向公安机关明确告诉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什么犯罪行为,请求查处的行为,一般情形下,控告人是案件被害人;举报是指举报人向公安机关告诉有犯罪事实或有犯罪嫌疑人,请求查处的行为,举报人不是案件当事人。明确身份是为了有助于后期接受相关文书。比如,公安机关如果作出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应当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2. 围绕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表述,以下五种情形作为重点。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围绕能够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重点表述。比如,案涉工程立项文件虚假,伪造假印章,收到货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事后逃匿拒接电话等。

4.合同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2万元,多数案件的犯罪金额远超过。

5.确定地域管辖地,避免引发推诿。合同诈骗罪是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应当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部分公安机关认为该罪所涉及的合同,应当是经济交易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消费者与销售者的销售合同等,只能定性为诈骗罪,应当由刑侦部门管辖。

6.合同诈骗案件的无罪率特别高,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审查标准较严格,一般不会轻易接收,或者接收也不一定立即受理案件,应当做好长期控告准备。

7.向公安机关控告时,应当关注同一事实或牵连事实是否有民事诉讼在进行,如果属于下列规定情形,可能很难立案。与案件无关的纠纷类事实没有必要写进报案材料,防止造成误解。

《最高人民检察院^v^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8.接待报案的多是大队长或资深侦查员,当事人及代理人无中生有或者为了成功报案刻意隐瞒事实,只会适得其反,另外,诬告陷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9.被害人书写的报案材料多是长篇叙述大量事实,抓不着重点;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比如会计师)书写的报案材料更似审计报告,偏离法律事实;鉴于此类案件极为复杂,与普通诈骗有天壤之别,还是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撰写。

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 第3篇

另外,我还有以下事实向^v^门汇报:

1、HCH已经畏罪潜逃。HCH在骗走钱后便频繁改变手机号,先后使用的有××××、××××、××××、××××等,但现在这些手机号或者关机或者占线或者无法接通。为了找到HCH,我三番五次到HCH的老家(××××)、办公地(××××)、出租房(××××)、其“女友”(情妇)××的老家(××××)、其好友××在××××的住处等地查找,又三番五次联系或走访了HCH妻子×××、侄女×××和×××、其兄弟姊妹、好友等十数人,均不能找到他的下落。

2、赃款已经被转移。我汇款的A公司账号为××××,开户行为农商银行××××分理处。该账号已在2010年12月清零,赃款已经被转移。HCL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HCL实际将赃款占有并转移。

3、借钱的理由纯属诈骗。根本不存在H、H二人所谓A公司需要“周转”还贷的问题。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也并非如二人所说的是HCL,但是“×××”与HCL系母女关系。HCL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H、H、H二人是合谋诈骗。HCH与HCL既有商业合作更是“情人”关系。在经济方面,H、H、H二人也关系密切。HCL曾将其控制的××××的一宗地块的31%的份额以800万的价格转让给HCH。因为HCH没有资金实力,三人便合谋“借款”诈骗,HY以信用社主任身份出面协助,事后收取数十万元的佣金。

5、H、H二人有长期勾结违法的事实。自2007年起HY及其丈夫××曾数次以私人名义向HCH提供高息贷款,每次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些款项来历不明,鉴于HY××××信用社主任的特殊身份,其贷款极可能挪用自信用社的公款。

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 第4篇

列明控告人与被控告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与其他同案人关系等详细信息。

如:被控告人:黄某佳,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住所地:广州市XX区XX路X号,系XX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同案人李某为表兄弟关系。(其所使用虚假身份证信息为黄某嘉,身份证号XXXXX)

控告请求可以采取【概要】+【请求】的形式来表达。概要即是对整个案件情况的重要内容的整体介绍,可以让阅读者在一开始就对该案件的重心了然于胸,请求中要详细列明,要求对控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求退还的具体钱款等。

被控告人黄某佳隐瞒其负债累累的真相,谎称是XX市^v^情报工作人员,虚构其拥有XX大厦的物业所有权,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并且能从黑白两道控制XX村的村干部以及该村旧改项目的事实,伙同李某以投资旧村改造项目为诱饵,用虚假身份签订合同,骗取控告人先后向黄某的个人账户转账500万元、向李某控制的XXX公司1000万元(两次转账共1500万元)。在收到资金后,黄某立即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赌博等其他用途,而完全未投入双方约定的旧村改造项目,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请求公安机关:1、对XX立案侦查,追究其XX罪刑事责任;2、及时对XXX采取强制措施;3、查封、冻结涉案赃款赃物,为控告人挽回经济损失。

合同诈骗举报材料范文 第5篇

2010年1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HCH和HY找到我,以高额利息(月息6分)为诱饵,骗我借钱给××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HCL,帮助“周转”还贷(还贷后再续贷)。两人又编造种种理由说还贷时间比较紧,HCL是A公司法人,在外地,要我先打款到A公司账号,事后再由HCL在借据上补签字。我当时并未与HCL直接认识,便有些犹豫。为了制作充分的假象,HY利用自己担任××信用社主任的身份当场拿出了一份所谓A公司贷款凭证的材料,又说借款时间只要一个月,H、H二人又分别以“经办借款人”和“担保见证人”名义向我出具两张“借据”(一张200万元,一张250万元),约定了打款账号、利息、借款期限、还款人等内容。我当时信以为真,便按照“借据”的约定在2010年11月24日和26日分两次给A公司账户汇款合计450万元。事后,我多次催促H、H二人完善HCL的补签字手续,但二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诿,2010年12月下旬借款期限届满时HCL也没签字更没还款。2011年1月23日晚HCL突然打电话约我在××大酒店405室见面,我以为是她要还钱。不料我到那里时HCL、HCH和HY三人已经摆起了“鸿门宴”,先是HCL否认曾指示H、H二人向我借钱,接着H、H二人支支吾吾不认账!我当时告诉他们考虑法律后果后愤然离席。

此后,我多次联系三人,但HCL和HY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要我找HCH。当我转而联系HCH时,虽然想尽各种办法,但始终找不到HCH踪影,事实上HCH已经逃匿!!另据了解,H、H二人所谓的A公司“周转”还贷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而我汇款的A公司账号已经在2010年12月清零!!至此,事实已经很清楚,三人根本不是“借”钱,而是通过签假合同(“借据”)和“弹双簧”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现在又通过“踢皮球”、玩失踪来掩人耳目,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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